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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
乐人防〔2003〕4号
发布单位: 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: 2008-04-29 公开方式: 完全公开
索引号: YQ000-A0201-2003-0003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
乐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
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

    为了使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,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,根据《人民防空法》有关规定和上级人防部门的统一部署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确定9月9日上午 10:00 10:30 对我市人防管辖范围(乐成镇、虹桥镇、柳市镇、北白象镇)内的防空袭音响警报进行统一试鸣,特此通知。

    试鸣信号:

    一、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循环,持续180秒。

    二、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循环,持续180秒。

    三、解除警报:连续鸣180秒。

二○○三年九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