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清市人民防空办公室
关于试鸣防空警报的通知
为了使市民熟悉防空警报信号,增强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,根据《人民防空法》有关规定和上级人防部门的统一部署,经市人民政府同意,确定9月9日上午 10:00 — 10:30 对我市人防管辖范围(乐成镇、虹桥镇、柳市镇、北白象镇)内的防空袭音响警报进行统一试鸣,特此通知。
试鸣信号:
一、预先警报:鸣36秒,停24秒,反复循环,持续180秒。
二、空袭警报:鸣6秒,停6秒,反复循环,持续180秒。
三、解除警报:连续鸣180秒。
二○○三年九月二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