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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调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函
乐人防〔2007〕22号
发布单位: 人民防空办公室 发布时间: 2008-03-25 公开方式: 完全公开
索引号: YQ000-A0201-2007-0019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
 

关于调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审批窗口工作人员的函

乐清市行政服务中心:

因工作需要,经乐清市人防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,决定调整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审批窗口工作人员如下:

陈志敏同志调整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审批窗口工作,并负责窗口工作;

张金结同志调整到市人防办工程指通科,并随文免去其人防审批窗口副主任职务。

二〇〇七年十月八日